保险业专项产品陆续落地 纾困民企取得积极成效 -龙8国际

集团新闻 行业资讯 关注瞭望 社会责任
保险业专项产品陆续落地 纾困民企取得积极成效
近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积极稳妥开展专项产品业务,取得良好成...
2019-01-25中泽集团 浏览(118)
        近期,银保监会印发《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来,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积极稳妥开展专项产品业务,取得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已有国寿资产等10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完成专项产品的设立前登记,目标规模合计1160亿元。其中,5单专项产品已经落地,完成投资约22亿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正积极进行项目筛选,未来一段时间,或将有更多的专项产品陆续实现投资落地。
        已落地的专项产品坚持市场化运作,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根据其自身能力,进行风险和价值判断,自主设计产品结构,选择投资标的。专项产品投资品种既有上市公司股票和债券,也有上市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专项产品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实现风险的有效隔离。其中,国寿资产专项产品通过结构化分级设计,引入大股东作为专项产品的劣后级投资者,进一步确保参与的保险资金安全性。
        保险业专项产品陆续落地,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加大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更好地巩固市场长期投资的基础,提振市场信心,有序化解股权质押风险,有利于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发展,为优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提供长期资金支持。除专项产品外,银保监会还指导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积极拓展支持民企的渠道和方式,与专项产品发挥协同效应,形成合力。如国寿资产近期发行投向民企债务融资工具的组合类产品,为出现流动性困难的优质民企提供融资。另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拟通过债权投资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的方式,对接陷入流动性困境的上市公司项目。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推进专项产品业务平稳有序发展,在保持政策稳健性的前提下,研究拓展专项产品的投资范围和方式,加大专项产品落地力度。同时,引导保险机构通过多样化手段积极服务实体经济,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资金和资本性资金。
 
        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为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长期融资支持,维护金融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设定了产品管理人条件,要求产品管理人应具有发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资格。二是明确了专项产品的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上市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公开发行的债券和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等。三是强调了专项产品的退出安排,一方面支持保险机构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维护上市公司长期稳健经营,同时明确了产品的退出安排和方式,确保平稳退出。四是制定了专项产品风险管控措施。从专户管理、封闭期、存续期、投资集中度、事前登记、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五是明确该产品不纳入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计算投资比例。
        《通知》的发布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六稳”要求、创造良好市场预期、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重要举措。一是有利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通过专项产品形式,保险资金可以为优质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提供长期资金支持。二是有利于有效支持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发展。专项产品按照市场化原则,向有前景、有市场、技术有优势但暂时出现流动性困难的优质上市公司和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稳定市场预期。三是有利于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做实体经济的长期资金提供者,从而更好巩固市场长期投资的基础。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将进一步支持保险机构增加对上市公司财务性和战略性投资规模,调整和优化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领域监管制度,对符合国家战略和宏观政策导向的项目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为实体经济提供更多长期资金和资本性资金。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
有关事项的通知
银保监发〔2018〕65号

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为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投资优势,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加大保险资金投资优质上市公司力度,现就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二)具备发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资格;
(三)最近三年内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四)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产品主要用于化解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投资标的包括:
(一)上市公司股票;
(二)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公开发行的债券;
(三)上市公司股东非公开发行的可交换债券;
(四)经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资产。
三、专项产品的投资者主要为保险机构、社保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及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产品。
四、专项产品应当设定合理的封闭期及产品存续期限。
五、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合理控制产品投资集中度,有效管理各类风险。
六、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积极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支持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价值,维护公司长期稳健经营。专项产品主要采取股东受让、上市公司回购、大宗交易与协议转让及其他方式平稳退出。
七、专项产品应当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和单独核算,确保每只产品与所投资资产相对应。专项产品应当选择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实施独立托管。
八、专项产品发行前应当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申请登记产品信息,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产品登记申请;
(二)产品合同;
(三)产品募集说明书;
(四)托管协议;
(五)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保险公司投资专项产品的账面余额,不纳入权益类资产计算投资比例,纳入其他金融资产投资比例监管。
十、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按照银保监会相关规定,向投资者披露专项产品的有关法律文件、产品净值以及产品运作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等情况。
十一、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不得以专项产品的资金进行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
十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于每月10日前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报告专项产品存续期信息、产品资产负债表及投资持仓明细信息。
十三、专项产品存续期内,发生可能对投资者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或发生严重影响产品正常运作的重大风险,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向银保监会报告,并在事件发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十四、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参照本通知执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0月24日
旗下企业龙8国际官网
联系龙8国际
总部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3号
总机:024-31875999
传真:024-31875999
简历投递:[email protected]
中 泽 集 团
中泽集团龙8游戏的版权所有 zhongze group 龙8游戏 copyright @ 2014-2024 辽icp备14015583号-1